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侵權行為法專題研究
Seminar on Torts 
開課學期
103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詹森林 
課號
LAW7400 
課程識別碼
A21 M948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1304 
備註
開放大學部學生選修。科法所限二年級以上同學選修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6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31LAW7400_tortlaw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以最高法院及各下級法院裁判為基礎,探討侵權行為之實務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希望協助同學瞭解侵權行為規定之實際規範功能,並認識侵權行為之比較法情形。 
課程要求
選修同學應於上課前,仔細閱讀指定之法院裁判,並於上課時積極參與討論。

無正當理由缺課達3次者,學期成績不及格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上課前及隨堂指定法院裁判及其他資料。 
參考書目
王澤鑑,侵權行為法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末考 
10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15  純粹經濟損失 
第2週
9/22  純粹經濟損失 
第3週
9/29  因果關係 
第4週
10/06  因果關係/僱用人侵權責任 
第5週
10/13  僱用人侵權責任/商品製造人責任 
第6週
10/20  商品製造人責任/商品責任 
第7週
10/27  商品責任/服務責任 
第8週
11/03  醫療侵權責任 
第9週
11/10  不法侵害身分權之侵權責任 
第10週
11/17  國家賠償責任 
第11週
11/24  侵權責任之消滅時效 
第12週
12/01  消保法懲罰性賠償金
 
第13週
12/08  慰撫金之實務 
第14週
12/15  分組討論(題目自訂,並於11/24日前宣布)
第一組 :懲罰性賠償金
第二組 :醫療侵權行為中之與有過失 
第15週
12/22  分組討論(題目自訂,並於12/1日前宣布)
第三組:《再探凶宅議題》
第四組:《侵權行為法上因果關係之再檢視》 
第16週
12/29  分組討論(題目自訂,並於12/8前宣布)
第五組《相鄰關係之侵權責任》
第六組《以冒領存款案例來分析台、泰兩國最高法院的判決》
第七組《與有過失適用之探討——
從使用人或代理人之與有過失討論民法第217條第三項之適用》 
第17週
1/05  分組討論或總結討論